别名:-
地区:江苏
更新时间:2016-11-30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苏办[1996]42号)和《关于印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办[2001]10号)文件规定,省委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提出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省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3、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4、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省委和中组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工作;组织省委管理的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建设。
7、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抓好专家和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
8、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
9、制订或参与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
10、负责省属国有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国家有关部委(公司)做好在江苏大型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全省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