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6-11-24
玉林市教育局
玉林市教育局地址设在素有“岭南美玉、胜景如林”美誉之称的广西玉林,主管全市的中小学工作;**教育工作;职业教育工作;协助市政府管理部分大专院校。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
玉林市教育局地址设在素有“岭南美玉、胜景如林”美誉之称的广西玉林,主管全市的中小学工作;成人教育工作;职业教育工作;协助市政府管理部分大专院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起草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五)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审核高级中学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核市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规划和负责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教材、实验教材的建设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教材和实验教材,审核中小学用书目录;指导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制订技术装备规划及有关规范标准;制订有关督导评估标准及办法,指导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六)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七)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编制标准;统筹和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十)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负责对全市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指导。
(十一)协调有关高等教育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