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新疆
更新时间:2016-10-12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委员会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经济调节的宏观调控部门,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市粮食局牌子。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经济调节的宏观调控部门,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市粮食局牌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区及主要行业的规划。
(二)负责全市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税收、土地等经济杠杆,运用国家、自治区和本市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对全市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确保规划、计划和产业发展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负责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提出本市投资领域的政策措施;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方向;按审批权限,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安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项目前期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计划实施;安排市重点建设计划,组织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立项、设计审查、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竣工验收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和协调市招投标工作,按照分工履行监督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和指导全市自筹建设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的投向。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并协调、监督实施,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土地开发与保护、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协调交通、能源、环境建设规划和政策。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产业导向;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七)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调控政策,搞好全市性、重点区域性的市场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八)负责全市社会事业(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劳动就业、劳动工资、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社会保障等)以及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推动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九)负责我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下达的价格改革政策及定(调)价方案;负责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宏观监测,发布重大价格信息;根据政府定价目录和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和调整权限内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落实收费许可证制度;负责全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指导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市辖各区的价格管理工作。
(十)负责政府定价成本的监审和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并指导各区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分析工作,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我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开展并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价格认证、评估服务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编制全市粮油商品流通的总量平衡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区、市间粮食购销;负责粮油质量监督、检测和鉴定,监督和管理各级储备粮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收购、储存加工、批发零售经营活动,依法查处粮食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十二)组织研究提出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协调实施粮食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全市粮油仓储设施、加工企业、机构网点和人员统计;负责审查汇总全市粮食行业财务报告,监管政策性资金使用,协同参与全市粮食财务挂帐清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军粮供应政策,保障军队粮油供应安全。
(十三)负责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