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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更新时间:2016-08-03
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
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欢迎大家的访问。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提供浙江省省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房改政策、信息查询、咨询等。
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欢迎大家的访问。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提供浙江省省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房改政策、信息查询、咨询等;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省属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杭州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省直房委会的办事机构单位;在省直房委会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下负责省直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省级党、政、群机关、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与省政府双重领导的机构、省直属在杭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以及上述各部门的下属单位的房改工作。具体工作为:同城房改政策的组织落实、检查指导,省直单位房改配套政策的研究制订;房改违规、违纪行为的配合查处;公有住房的出售审批;省直单位自建经济房、腾空房的分配、出售审批,经济房的准购资格审批;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审批和住房公积金补贴审批;承办省直房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促进省直单位房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省直房改管理范围内各单位住房资金以及省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支付、运用、管理和增值。具体工作为: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和腾空房出售款、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资金的归集、使用和发放审批;负责省直单位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编制省直单位住房资金收支和财务收支计划;负责住房资金会计核算和安全增值;承办省直房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执行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省直房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综合信息科:协助主任了解各科的运转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传递和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中心的会议组织、工作计划制订、公文处理、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行政事务等。
政策指导科: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房改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结合省直单位实际,提出省直单位房改工作的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各单位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的审批,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住房补贴工作的进程,及时完成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批;负责省直单位公有住房和腾空公有住房的出售审批,及时做好房改报表上报工作;负责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管理,负责职工购买自建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审查及价格审批,适时做好省直自建经济适用房的报表编报;负责省直单位房改租金政策指导落实工作;负责健全和完善省直单位房改工作网络,培训房改工作人员,指导、督促和检查省直各单位的房改进展,统一解释房改政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房改咨询工作;配合杭州市有关部门,做好杭州市直管公房上市前的核查工作;负责健全和完善省直单位职工住房档案,做好房改档案移交前的保管工作;负责总结、交流房改工作经验,组织房改政策调研,拟定有关房改政策落实措施;接受房改投诉、申诉、处理房改纠纷。配合检查、纪检部门处理、纠正房改违纪、违规行为。
资金管理科:负责省直单位其他住房资金及本级单位费用的核算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制度,结合省直单位实际,拟定有关其他住房资金管理的 实施细则,经上报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单位住房资金、住房维修基金、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资金的归集、支付、运用等核算工作;根据住房资金管理任务组织编制住房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经省直房委会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具体负责住房资金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确保住房资金保值增值,确保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协助领导协调、办理有关个贷业务承办银行间的资金调度;组织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按时汇总和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单位决策提供依据。具体负责做好住房管理有关情况向省直单位的年度通报工作;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管理经费预决算;协同做好本单位事业法人登记、年审、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单位工会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公积金管理科:负责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核算、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公积金管理的各项实施细则,经审定后负责贯彻执行;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批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总帐和职工个人明细帐,真实、及时的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变动情况。不断完善核算管理制度,多到帐帐相符;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审核、发放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对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并对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提供公积金管理年度有关会计资料,协同做好住房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向省直单位的年度通报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