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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7-04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48号)精神,设立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48号)精神,设立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制度,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发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度,负责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四、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五、负责军队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拟订并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和留学人员来瑞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
八、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或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手续办理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
十、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的落实;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