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江西
更新时间:2016-06-28
会昌县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中共会昌县委、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昌县人民政府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字〔2010〕12号),保留会昌县残疾人联合会,由挂靠县民政局管理调整为单列的正科级机构。
根据《中共会昌县委、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字〔2010〕12号),保留会昌县残疾人联合会,由挂靠县民政局管理调整为单列的正科级机构。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颁布的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残疾人优惠政策。
(二)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拟订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检查。
(四)宣传残疾人事业,弘扬人道主义的精神,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力量扶助残疾人。
(五)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国家法律,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六)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扶持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七)指导和管理全县性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发展残疾人事业。
(八)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