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江苏
更新时间:2016-06-2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是负责学院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是负责学院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人事管理制度,拟定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负责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事工作年度计划,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院机编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学院人员编制方案,实施人员编制管理,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调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四、按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人事工作计划,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选拔及稳定工作。制定师资培养计划,做好教职工的培训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院各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国家有关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的审核、申报工作;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调整和人员聘任工作;校外专家担任名誉(客座)教授、副教授的聘任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优秀人才、“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期满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等先进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组织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
八、负责组织一般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工作,协助办理一般教职工的有关奖惩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人才引进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协调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人事代理工作、临时用工聘用管理工作、待聘人员管理、分流与安置工作;负责教职工请假、休假、退休、辞聘、解聘、终止合同等审核与报批工作,办理教职工的聘用(雇佣)、调配、辞聘、解聘等相关手续。
十、负责教职工工资调整、日常工资变动、新进校人员工资核定、校内岗位津贴审核、地方补贴和交通补贴及工作餐补贴、公积金、房帖等工资、津补贴的管理、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教职工探亲车、船费报销等福利待遇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