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四川
更新时间:2016-05-28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根据《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前委发〔2013〕1号)文件精神,设立广安市前锋区教育和科技局(简称区教育科技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前委发〔2013〕1号)文件精神,设立广安市前锋区教育和科技局(简称区教育科技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和科技改革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研究制定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五)负责教育科技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科技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测算教育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科技经费投入情况。
(六)指导各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八)负责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九)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负责科学技术的管理、监督实施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