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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其他
更新时间:2016-04-28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
(二)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区行政机关公务员,指导和协调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实施公务员制度;指导协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制定和实施;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培训;负责办理以区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审核区级系统的奖励表彰活动。
(四)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和人力资源流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政策制定及人力资源流动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负责人才培养引进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人事调配;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和随调(迁)家属的安置协调工作;承担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各项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评价的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政策;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定应对措施;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扩面的宣传发动工作。
(七)负责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审核区属单位的工资总额,组织实施企业集体协商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负责区属单位保险福利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区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与就业援助体系;建立健全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确保就业形势稳定;指导全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对职业介绍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在职职工技能培训、鉴定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役制度;组织实施城乡统筹政策;按分工管理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
(九)制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原则;依法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承担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的规则;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