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云南
更新时间:2016-04-27
云南省农业厅,云南农业信息网
云南省农业厅是主管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生物产业、花卉产业和生态农业,牵头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农村能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云南省农业厅是主管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生物产业、花卉产业和生态农业,牵头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农村能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云南省畜牧兽医局、云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牌子。云南省畜牧兽医局为农业厅综合管理全省畜牧、兽医和草山饲料工作的机构。云南省乡镇企业局为农业厅综合管理全省农业企业的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三)研究拟定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四)编制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产业间和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调控和管理全省各项农业发展资金。
(五)制定全省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农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地州市农科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七)参与研究拟定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补贴政策;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履行农产品加工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省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八)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及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渔业种子(种苗、种畜禽)、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机、渔船安全监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农业涉外事务和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云南农业的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省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十)组织协调农业部门内部改革,强化服务宗旨;归口管理厅属站、所、校;指导行业学会、协会。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