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青海
更新时间:2016-04-27
西宁市财政局信息网
西宁财政信息网由西宁市财政局主办。西宁市财政局为市人民政府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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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实施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实施。完善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
(二)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区域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区)及相关企业的有关分配政策,拟订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的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承担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有关财政票据,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监缴罚没收入。管理彩票市场,负责彩票公益金管理。
(六)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管理市本级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并对各预算单位经费实行预算指标控制管理。监督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七)负责市本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其他收支的管理工作,监督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政府运转及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
(九)负责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国家、省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监督执行国家、省市财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等支出。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的预决算草案。
(十二)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财务与资产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负责管理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办理财政领域的涉外财务。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人员的资格认定。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组织财政系统人员培训。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