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江西
更新时间:2016-04-21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每届任期五年。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每届任期五年。
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39 人。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巡视员、副巡视员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