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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2-0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较早,在"文革"前就开始培养研究生。并校时由东北工学院转入的第一批研究生共6人,在苏联专家阿·阿·连斯基教授指导下于1956年12月完成学业毕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较早,在"文革"前就开始培养研究生。并校时由东北工学院转入的第一批研究生共6人,在苏联专家阿·阿·连斯基教授指导下于1956年12月完成学业毕业。1957年9月学校招收第二批研究生6人,在苏联采暖通风专家Г·A·马克西莫夫教授及夫人的指导下学习,完成了13项科研题目,编写出版了《南方建筑降温问题的研究》一书,并于1959年毕业。1962-1965年,学校有三个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张剑霄、赵文钦;公共建筑的刘鸿典;固体力学的陈叔陶等4位教师指导下完成学业,培养了研究生7名。"文革"期间,中断了研究生培养工作。1981年,我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首批可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单位。并校以来,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学校教育教学中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学科建设发展迅速,研究生培养硬件条件不断改善,师资力量迅速壮大,教育管理体制日益成熟,共为国家培养了各类研究生万余人,研究生毕业生素质高、品质好,深受社会用人单位的欢迎。
学校现有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4个;拥有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4个博士后流动站,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3个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具有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含建筑与土木工程等15个工程领域)、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艺术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等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研究生教育学位授权点涉及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七个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覆盖学校所有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85人,硕士生导师85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并校至今,学校已累计招收各类研究生26540余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16800余人,目前在读研究生7620余人。
随着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先后由最初科技处的研究生科发展到研究生处、研究生部、研究生学院,2011年9月25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成立研究生院。教育管理人员也由二人发展到今天的二十余人。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养以及学位授予等管理工作;各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专业课程教学等工作。校学位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此外,研究生院还设有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和培养办公室,另筹建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与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各学院均有研究生工作领导班子,并根据研究生教育规模设有专职研究生秘书1--2人。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先后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和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入选全国64所“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平台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院校”,荣获全国50所“工程硕士教育创新院校”、全国6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多次获得省部级表彰,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后多次被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授予“陕西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先进单位”、“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另有多人次被评为全国及省部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恢复研究生招生30余年以来,我校研究生教育虽然历经艰辛和困难,但依然筚路蓝缕,始终弦歌不辍,在“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建大精神鼓舞下奋勇前进,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不断把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