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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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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发布法学院最新动态、公告及新闻等。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当时先后云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1979年恢复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学院后,先后有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出任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知名国际法专家肖永平教授。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
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1个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获批湖北省重点一级学科,其中国际法学获批湖北省优势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为湖北省特色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参加了国家“211工程”1—3期的建设;国际法所作为牵头单位被批准为“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项目和法学院获准国家“985三期”正在建设的项目。中国唯一一个体育法学博士点建成并在2009年开始招收博士生。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点于2011年底成功获批。
国际法学科特色和学术风格,初步形成“珞珈法学流派”,整体在全国的优势明显,在国际上也有重要影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各二级学科和研究方向都有自己稳定合理的学术梯队。
法学院有比较宪法研究中心、刑事法比较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税法研究所、网络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体育法研究中心、人权与发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另有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法学图书馆(含联合国文献资料中心)、《法学评论》杂志社、《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辑部等。
我院现有教师100人,其中教授55人,副教授32人。有1位资深教授,3位长江学者,3位“马工程”首席专家,4位“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1位国家级教学名师,13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7位海外名校博士学位获得者,80%以上的中青年教师具有出国留学经历。形成了李龙、曾令良、肖永平等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一级学科团队,青年学术骨干“70后”团队等表现出生机勃勃的潜力优势。
近五年(2008-2012),曾令良、黄进、肖永平、张湘兰和周叶中教授相继获得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易显河、杨泽伟、江国华教授先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投标项目。2009年我院科研经费首次突破1000万元,2012年达1500万元。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首批认定名单中,以环境法所为参与主体的武汉大学入选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单位,这也是湖北省唯一一所入选“2011计划”首批名单的高校。
我院每年招本科生200人左右,硕士生500人和博士生100人左右。 新增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政法干警)、国际法与中国法英文硕士的招生。现有研究生2000余人,本科生1000余人。近两年获批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教育部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门首批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获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8篇,1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法学院平均每年至少有1-2名长期执教的外籍教授,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短期讲学近40余人次;派遣教师出国进修、讲学、研究、访问或考察30余人。法学院与美国、日本、欧洲、澳洲、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著名法学院建立了持久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法学院本科生法语法学班、德语法学班绝大多数学生都能留学,还有其它普通班申请出国的人数,构成了近三分之一的本科生出国学习,办学国际化十分明显。
法学大楼使用面积25,000多平方米,拥有3000多平方米的法学图书馆、500多平方米的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和200多平方米的刑侦实验室、9个可容纳130-160人的多媒体教室、9个60-90平方米的研究室,还有同时可容纳150人的电子信息阅览室,100多个教师工作室。
法学图书馆目前拥有馆藏中外文法学专业纸质书刊18万余册、中外文法学专业期刊600余种、各类型法学专业工具书2千余种、历届毕业的硕博士论文9000余份、大型中外法律专业在线数据库11个、法学专题光盘若干件、计算机130余台,初步构建了专、精、深、学术强、纸电互补的高质量法律文献资源保障服务体系并全部实现了自动化管理,为法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文献资源保障。此外,法学院图书馆1999年12月被联合国出版部指定为“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教育部首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多个法学实践场所、丰富的信息资料、多功能的研究大楼等为法学学科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