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湖北
更新时间:2016-03-14
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
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的政策法规。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特困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进街道、社区就业平台建设,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四)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五)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六)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办理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和区人民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
(七)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机关后勤人员人事管理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评审和申报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全区军转随调家属及在汉部队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协调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工作;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按市区分级管理权限,依法对区内各单位实施劳动用工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二)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